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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听说某个人走了,既开心,也有一点遗憾。遗憾在怎么不死掉。
“——‘啊啊啊!啊啊啊!’ ——‘你是她啥人啊?’ ——‘她是我幺妹啊啊啊……’ ——‘十万,够了吗?’ ——‘赔命!’ ——‘咋啦?都只剩头了,难不成还要把我们几个的手脚拆下来?十五万,快滚。’ ——‘不够!你们要给她偿命!’ ——‘好吧我身上没带那么多现金,明天来我宿舍拿,在x学校x房。’ 第二天,发现了一颗头和四个女孩的手。” 我没有看过《十宗罪》,不过听过“阿哥为了幺妹把四个女孩肢解成雪人”的事情,就是上面的一段。 可能是她们以为自己很强大吧,觉得没有人敢欺负自己,于是对着一个对自己有极强敌视而且处于极不理智状态的人报出自己的地址,而且不做任何保护措施。所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其实不是怕,而是着实没想到,太笨了。任何理智生物,都会试图让自己收益最大化,同时损失最小化。有一定实力的人呢,有“损失”的本钱,于是可以冒一些风险,做“硬的”,例如老虎可以满地跑,找吃的,也不怕被吃。兔子不敢,只能躲起来。弱肉强食就是这个意思。 理智下,会做“更加合适的”事情,例如老生常谈的“好好学习以后赚钱”。对于讨厌的人,理智要求我不能做过激的事情,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损失,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者被“正当防卫”。但是“不要命的”人不属于理智生物,目的是让对方损失最大化,根本就不考虑自己,所以会让对方冒远远大于正常情况的风险,这就是所谓“硬的怕不要命的”。 最近的一个新闻,一个人把仇人一家五口灭门后自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已经死亡的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对已经死亡的人进行侦查、起诉、审判并不可行,也既无可能亦无必要科以刑罚。一了百了,是为“同归于尽”。这是极不理智(“不要命的”)的人最后的报复手段,也是人们常说的“不要惹老实人”的缘故。没看过《十宗罪》,不知道故事里面的人的结局怎么样,大概率是死刑(特别残忍手段致多人死亡,被害人过错并不足以从轻处罚,我是这么觉得)。 女孩们可能很有势力,认为可以免受法律的惩罚,所以做了一般情况下人们不会做的事情 。但是在善后处置上,非但没有想到这层,反倒把自己完全暴露给了对方,简直是自己找死。以妥协求和平则和平亡,面前的人肯定不是用钱就可以消减敌意的,或者说目前来看是如此;发现了这么大的事端,不在第一时间抵抗或者回避(即所谓Fight or Flight),反而只想着用钱,神也救不了。 另外,对方明明说的是“偿命”,却答道“明天来我宿舍拿”。不是找死是什么呀。就算理解成了“(因为)不够,(所以我要求)你们要给她偿命”,可对方并没有说具体的数量,怎么就直接约定交易地点了呢。典型的反派死于话多,此类教训,不仅反派要吸收,所有人都要吸收,因为最后的最后才能决定谁是反派。例如,不适合被对方知晓的话即使在对方处于困境下也不能说,与战斗无关的话必须在完全脱离战斗时说,总结性(尤其是含有大量未公开信息)的话要等战斗完全结束后再说。不然,不仅死掉,还成反派,岂不是血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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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20-08-11 23:28
真么晚还不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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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布于:2020-08-11 23:31
十宗罪好像都不交代犯人结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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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布于:2020-08-16 11:56
不是吧,7年了,bbs都不换版主吗,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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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0-08-1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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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0-08-18 18:03
失去兽性,失去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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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0-08-2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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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0-08-2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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