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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大家好! 欢迎大家来到简单学习论坛! 因论坛调整,版规也有所改进! 同学们请看: 本版版规导航 第一大项:本版简介 第二大项:违规帖鉴定标准&举报直通车 第三大项:优秀主题奖励简单币标准 第四大项:附则&温馨提示 附:[版务公开]新版主题分类说明 论坛管理组 2014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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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14-01-25 15:09
一、本版简介
交流区是个交流的板块,但是作为学习论坛的交流区,一定是交流学习为主,交流生活为辅。 交流区下辖多个学科分类,欢迎大家来讨论学习方法O(∩_∩)O哈! 但本版并非答疑板块,答疑请到http://dayi.jd100.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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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布于:2014-01-25 15:11
二、违规帖鉴定标准&举报直通车
1.发布违反国家法规等含敏感词。帖子删除,永久封ID; 2.诽谤、骚扰、恶意辱骂、攻击人身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例如: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攻击简单教育、答疑、论坛、名师、简单学员。帖子删除,永久封ID 3.发其他网站广告帖或恶意发无意义的网站链接帖。帖子删除,永久封ID。 4.主帖的标题和内容应简洁明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版管理员有权将该帖删除 (一)标题中使用特殊符号的,纯标点或加入过多标点符号的; (二)标题与正文偏差较大或文不对题的 (三)错别字较多、词不达意的; (四)过多(三行及以上)重复文字、短语、句子影响阅读效果的 (五)类似“建楼”“送沙发”等纯粹为了骗回复或无意义的; (六)内容一半以上需要回复查看的,或需要回复查看的内容不符合版规的。 (七)爆照贴 5.涉及他人隐私(例如: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的帖子(自行公开隐私者,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本论坛概不负责),被他人举报。帖子删除,封ID(第一次1天,第二次3天,第三次10天,第四次永久封)。 6.交流区的回复可以灌水(无意义内容,回帖数量三个以下),但严禁严重灌水的回复(无意义内容,回帖数量三个及以上),或者在“沙发”上出现无意义内容或纯表情,违者回复删除,情节严重者封ID(第一次1天,第二次3天,第三次10天,第四次永久封)。情节特别严重者,直接封禁多天 7、本版严禁发表反对、质疑版主及管理员管理行为的言论,对版主和管理有异议,无法接受处理结果的可以发私信,发帖“伸冤”的一律不看+删帖。出现3个及以上发帖反对、质疑版主及管理员管理行为的以致影响版面正常秩序和管理员管理工作的,封ID(第一次1天,第二次3天,第三次10天,第四次永久封),若在发帖“伸冤”的过程中存在对于版主,管理员的侮辱语言,则按照第二大项第2小项之有关规定处理。 8.禁止挖坟,用无意义的内容回复老帖(发帖时间2个月前的为老帖),予以删除无意义回复,同时主帖压帖24小时,封禁“挖坟”者ID(第一次警告,第二次1天,第三次3天,第四次10天)。 9.其他处罚方式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附:违规帖举报处:http://bbs.jd100.com/read.php?tid=64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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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布于:2014-01-25 15:12
三、优秀主题鉴定标准
1.原创优秀学习方法、励志故事,给予一个月高亮奖励 2.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帖子,给予两周高亮奖励,申请条件如下: (1)“喜欢”数量在80以上 (2)回复总数100以上 (3)有效回复人数(论坛等级新生入学以上,多次回复记为1次)10以上 (4)主题范围 ① 题材与版块主题相符、内容新颖的原创帖。 ② 高质量的实时政策、新闻、资源等分享帖。 ③ 优秀、高水平的原创帖。 ④ 分享自己与简单学习网的故事、照片等的帖子。 ⑤ 为论坛做出重大贡献者或论坛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的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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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4-01-25 15:14
四、附则&温馨提示
简单学习网是一个帮助大家学习的网站。大家来都是为了提高成绩。论坛应该放在休息时间浏览,而不要占用宝贵的学习时间。 发帖的目的是分享,回帖是对发帖人的认可。因此,所有发言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本站站规、本版版规,而不应该有任何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出现。 再次申明以下几点: 1、无论是两位学生版主还是论坛管理员都不可能随时在论坛进行管理,但是对于违规帖只要你举报了,我们上线系统都会有提醒,如果重复举报也会对管理造成不便,因此请不要重复举报。 2、不建议大家在签名档内插入外网网址链接。 3、版主和管理员会保护合法、合规言论,在不讲粗口,不搞个人人身攻击的情况下,会让大家畅所欲言。 4、有不同意见很正常,可以正常辩论。请各位同学不要挑战他人尊严的底线。一定要摆事实,讲道理。严禁进行侮辱性的攻击。违者,版主和管理员将无须警告,随时予以处罚。 5 禁止在其他会员回帖中大力,多次宣传自己的帖子;严禁用不耻手段来增加粉丝量,提高知名度,处罚方式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6、本版严禁集合小号进行群骂、闹版。凡集合小号群骂、爆粗口、闹版的,随时处罚,无须警告。 7、凡是发生开口骂人的,讲粗口、侮辱性攻击言论的,谁开第一枪,谁第一个骂人, 版主和管理员对其处罚一定更加严厉。 8、属于群骂、讲粗口、侮辱性攻击言论、闹版,版主和管理员将根据严重程度酌情处理,但同第7条一样,对挑事的处理会更加严厉 9、本版禁止在无真凭实据的,仅靠人证的情况下点名指责简单教育、答疑、论坛、名师、简单学员等。版主及管理员有权要求其发帖者在要求时限内提供必要的各项证据及详细解释。如不能提供,又拒不改正的,将按照第二大项之第2小项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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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4-01-25 15:15
【附】学生交流区违规举报处理公示专用楼层
@ksmbwan 同学因无故指责简单论坛及论坛管理人员,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据,处以封禁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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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4-01-25 15:15
【附】学生交流区精品高亮操作公示专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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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4-01-25 15:16
啊?哇,我感觉我的都是水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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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4-01-25 15:22
zimuduaifei:啊?哇,我感觉我的都是水帖了回到原帖今天开始,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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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4-01-25 15:33
zimuduaifei:啊?哇,我感觉我的都是水帖了回到原帖不要紧 版规从今日起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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