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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课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 1、建国初期实行的外交政策: 新中国建立以后, 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2、建国初期的外交形势: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支持;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敌视。 3、建国初期的外交成就: ① 1949年 10 月 2 日,苏联第一个宣布承认中华人民 共和国,并与我国正式建交。 ② 1950年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③1953年底,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4、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 提出: 1953年底,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 (2) 推广(首次确认): 1954年,周恩来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缅甸总理吴努发表联合声明, 双方一致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中印、中缅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 (3) 内容: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4) 影响:在国际上产生深远影响,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二、加强与亚非国家的团结合作: 1、万隆会议的召开: (1) 召开: 1955年,周恩来率中国代表团参加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 (2)地位:第一次没有殖民主义国家参加的亚非会议。 (3)方针:周恩来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促进了会议的圆满成功。 (4) 影响:加强了同亚非各国的团结与合作。 2、“万隆精神”:亚非人民团结一致,保卫世界和平,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精神。 3、“万隆会议”的意义:中国代表团还积极地开展会外交往,与很多国家的代表团举行会晤,加强了同亚非各国的团结与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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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21-04-15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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