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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分享]就像候鸟飞不过永无乡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8-10-21 09:28

在江煜打工的KFC里,我和许悦打了个赌——赌江煜还记不记得我这个倒霉鬼。赌注是输的人给赢的人洗一个星期的衣服。

于是我鼓足勇气,站在收银台前,对他说:“请给我两个圣代,一个巧克力味,一个草莓味。”

他温和地一笑:“请稍等。”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偷眼看见他低着头快速打单,侧脸线条在橙黄色的暖光下氤氲开来,映衬得眉目越加纤长柔和。抬头时,他对每一个顾客露出公式化的笑容,我就知道自己输了——江煜并不记得我。

为了安抚我受伤的心,许悦去买了一盒香辣鸡翅给我聊以慰藉。她委婉地对我说,吴恩,你真是鬼迷心窍了。

她的潜台词我明白。想必你们都会懂,在少女时期,总容易喜欢上一个看似和平凡的你不存在一个世界的男生,总在人群里傻傻地找寻那熟悉的身影,纵然知道那或许只是奢望,但总按捺不住想要靠近。

而江煜于我,便是那块吸铁石。

在这之前,我见过他两次,第一次是在新生欢迎会上,他作为优秀往届生讲话,甫一出场,唇角微扬,便似一面密不透风的网,将我牢牢困住。

第二次是得知他是跆拳道社社长,一向被朋友戏称“左脑障碍患者”的我失心疯般加入了这并不适合我的社团。在第一节课上,就因为分神,被对练女生一脚踹出了鼻血。

在我蹲在地上捂着鼻子时,一只手将我垂着的头托起,另一只手伸到了我脸上帮我止血。我就以这仰望的姿势,看见了江煜微蹙着眉的脸,他轻声询问:“痛不痛?”

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温和的、好听的,带着几分紧张。

当知道我千方百计地选了和江煜相同的公共课后,许悦戳着我的额头说,吴恩,你真是生命力比蟑螂还顽强。

江煜不认识我这件事,被我以“当时我一脸血,他认不出我也正常”为由,自我催眠、自我疗愈后,很快就释怀了。甚至妄想着某一天,他能在万千人潮中一眼认出我。连自己都认为是妄想的事,没想到却成真了。

那日我早早去了公共课,偌大的教室寥寥几人。江煜走进教室扫视了一圈,径直朝我走来,坐在了我旁边,黝黑的眼眸带着几分笑意:“我见过你,你是跆拳道社的社员。”

我掩饰着怦怦狂跳的心,不动声色地回他:“我可早就认识你。”

他挑了挑眉:“那真是荣幸至极。”

同专业,同社团,同样的公共课,我们认识后顺理成章地渐渐熟起来。他熟稔地叫我小师妹,而我也从善如流地问他,那我可以叫你江师兄吗?他一本正经地点头,只要不叫二师兄,叫什么都行。

对于我和江煜越发频繁的互动,许悦从最开始的反对、惊诧,到最后的淡然接受,只是一段很短的时间。

在记忆里,我和江煜的关系有些微改变,是在花盏尽落的秋末。

那天我和许悦在图书馆看书,黄昏时忽然狂风大作,晴朗的天倏地变灰了,紧接着暴雨落了下来。楼下的芭蕉树被砸得起起伏伏,如江海中摇摇欲坠的帆船。

等雨停的时间,我发了一条微博:我和女神被困于图书馆,求好心人拯救。本是一条无聊之言,几秒后江煜回复了,那一瞬我的心脏几乎跳停。

——小师妹,你在几楼?我来找你。

他出现在图书馆的楼梯口时,许悦用手肘碰了碰我,语带笑意:“王子出现了。”她话音甫落,江煜快步朝我们走来,我迎上去,嬉皮笑脸地说:“师兄,你真是我的大恩人。”

他笑着看我一眼:“别贫了。”然后转头对许悦说,“一起走吧,我带了两把伞。”

许悦以还要复习为由推托了。我知道她是为了让我有和江煜单独相处的空间。江煜将伞放到了许悦的面前,说:“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这把你留着用,我和吴恩用一把。”

离开时,我回头,只见许悦对我眨了眨眼,无声地对我说了三个字——人不错。

那条十几分钟的路,我们都很沉默,在一方小小的伞面下,我急促的心跳声振动着,似乎有什么情愫在慢慢滋生、发酵。

我和江煜之间隔着两个拳头的距离,他执伞的手偏向于我,而自己的半边肩膀被雨淋湿。

沉默许久,我终于开口:“过来点儿吧,都淋湿了。”他闻言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的表情分毫不差地落入我的眼中。我预感会发生点儿什么,结果却什么都没发生。他只是朝我靠近一步,两个拳头的距离变成了一个。

到宿舍楼下时,他说:“小师妹,周末是我生日,你来吧。”那时我置身屋檐里,他站在伞下,一道雨帘悬在中间,雨水似沸腾一般起了雾,氤氲得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觉得他的声音格外悦耳。

我把这界定不清的感觉说给许悦听,许悦想了想说,我觉得他是喜欢你的。

許悦的话很快就得到了证实。后来在漫长的时光轴里,我已记不清楚江煜的生日那天是何种光景,无非是一群人一起吃饭、唱歌。唯独回宿舍后,在背包里发现一封信时的悸动,在隔了许多年后,依旧清晰得还仿若就是昨天的事。

或者算不上是一封信,那只是一张淡蓝色的便签条。上面是我熟悉的遒劲有力的字迹——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那刻的心情是狂喜、迷惘、不可置信又意料之中的。凌晨两点,我在床上翻来覆去许久后,拨通他的电话又挂掉。最后紧张又忐忑地发了一条短讯:你真的喜欢我?

等了许久没有收到回复,脑子乱成一团,昏昏沉沉中,我好像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我是一只朝着南方迁徙的候鸟,路过一座笼罩在迷雾中的岛屿,它似有魔力般吸引着我。我朝着岛屿降落,却怎么也不能着陆。

在晨光微曦时,我终于摆脱那无力的失重感,即将陷入深眠之时,熟悉的短讯音将我惊醒,我手忙脚乱地从床上跳起来,打开,一颗悬在半空的心终于落地。

——嗯,是真的。

我和江煜在一起了。

初始,我们都带着拘谨和试探,如牙牙学语的婴孩,学着走路。江煜是一个体贴的男友,但我总觉得这种关系的转换里,一些东西也随着消失不见了。譬如,曾经肆无忌惮的玩笑,譬如他脸上逐渐缺失的笑容,我们之间看似近了一步,却实则更远了。

我急切地想要窥探他的内心,却越来越发现一个让我震惊的事实——他并不快乐。那种患得患失的感觉让我难受,我抱着许悦大哭了一场:“我觉得江煜并不喜欢我。”

许悦拍着我的头安慰:“不要多想,是他对你表白的,怎么可能不喜欢你?”

恋爱中的人,总是那么没有出息。上一刻还因为他的冷待而委屈哭泣,下一刻又因一张电影票和他说出“最近烦心事多,抱歉冷落你了”的话,我又抑制不住地开心起来。又为自己的疑心病而感到羞愧,像是愧对了从前他对我真真切切、毫不掺假的好。

——他帮我占座并记得我爱吃的零食。

——回我每一条微博。

——下雨天给我送伞。

——不嫌我烦,总是带着笑容听我说生活中的琐事和烦恼。

直到后来,回想起那段时光,我想起了一段话:恋爱中的人是盲目的,总是选择性地看到自己想看的,忽视掉自己不能接受的。那时的我天真地将“他对我好”与“他喜欢我”画上了等号。

我时常想,如果没有发现那个事实,我还要当一个盲目者多久?

自我剖析,并顺着丝丝缕缕的藤蔓,找出真相的过程无疑是残酷的。就比如发现我喜欢的人喜欢着我的闺密一样,让人难以接受。

在这之前,我从未想过这种可能。那天许悦外出忘记带手机,我用她手机玩游戏时,一个未存号码打来,响了不过一秒又挂断了。那号码,我早就烂熟于心,是江煜的。他们私下有联系这件事让我诧异,印象中,他们并不熟。鬼使神差地,我偷看了许悦的手机。

在兩条往来的简讯里,我得到了答案——江煜从未喜欢过我的答案。

江煜:许悦,我是江煜,在KFC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你。今晚在KTV里我写了张便条想放你包里,但刚发现我可能放到吴恩包里了。

许悦:既然放错了,那你和吴恩试试。不要伤害她,你应该知道她是喜欢你的。我有男朋友,而且我很喜欢他。

这两条短讯的时间,是在江煜生日那晚,在我发了那条“你真的喜欢我”之后不久。

那一刻,仿若有一道白光劈开了我混沌的大脑。我终于回想起那日在雨里江煜说的后半截话,和淋漓的雨声缠在一起,模糊又明晰地再次在耳畔响起——“让许悦一起来吧”。

原来,那些蛛丝马迹,早就赤裸裸地摆在我的面前。而我沉溺其中,盲目却不自知。我看向并排挂在墙上的乳白色“闺密包”,窗外的赤红霞光,将其染成泛黄的旧色。

远方的地平线上,红日西沉,火烧云焚噬着天穹,似被人打翻了红色的宣墨。在那光影中,我发了最后一条短讯给江煜:我们分手吧。

他回了我一个“好”,干净利落。

那是我的初恋,在那个黄昏,和着渐渐隐于黑夜、绚烂到极致的云彩一起落幕。

那一刻,我没有伤怀,也未流泪,竟神奇地想起了江煜送伞的黄昏。我在图书馆看的是《小飞侠彼得潘》,那只存在于童话故事中的永无乡——那个无忧无虑、又充满奇迹和幻想的世界。我那短暂的爱,仿若是历经冒险后,一场孤独的成长。

知道我主动和江煜提出分手后,许悦紧张又心虚地追问我缘由。我笑看着她,说:“因为我恶作剧地发了一条短讯给他提分手,他没有半点儿迟疑就同意了。我发现他并不在意我,也就不值得我去冒险。”

许悦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然后温柔地拍着我的肩说:“吴恩,你会遇到一个更好、更适合你的人。”

关于他们隐瞒我的事,我没有揭穿。就让那些秘密深埋在时光里,永不提及。

后来的日子,我时常想起那个梦境。仿若一场预警——候鸟在迁徙途中偶遇的迷雾岛屿,纵然再温暖再繁花似锦,也不是它要抵达的南方。

而我在经历了青春的浩荡和荆棘后,才知,江煜于我,只是沿途经历的风景,却不是能给我宁静的永无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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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18-10-21 09:41
酒很香,很醇,也很辣。大概能明白那个人为什么会喜欢。 喝他喝过的酒。 受他受过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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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2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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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21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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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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